2011年1月7日星期五

44律师要求撤销 正副会长乘商务舱措施

新加坡联合早报 2011-01-07

44律师要求撤销 正副会长乘商务舱措施

2011-01-07

● 傅丽云 报道

  44名律师前天提呈请愿书给新加坡律师公会,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,以便撤销公会让会长和两名副会长乘坐商务舱的新措施。

  律师公会发言人回答本报询问时说,公会是在前天傍晚才收到请愿书,因此还无法确定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日期。

  资深刑事律师苏峇士是签名者之一,他也是新加坡刑事律师协会会长。他昨天受访时说,这是原则而不是金钱方面的问题,尤其是律师公会声称没钱,去年初批准把每名会员今年的会费,一律调高200元。

  “你怎么能这边厢说没钱,那边厢却批准乘坐商务舱?当你说没钱时,就应设法省钱,而不是花钱。会长和副会长应继续乘坐经济舱,如果要乘坐商务舱的话,他们可自掏腰包填补不足,或使用他们累积的飞机哩数。”

  他透露在较早前接听过一些律师同行的电话,这些人都说“这种(乘坐商务舱的)事不应发生。

  他说,签名情愿运动是前天在初庭的律师休息室(bar room)展开,签名是在一天内收集到,随即提呈律师公会。

4月将上调会员费

  律师公会有3700多名会员。据了解,会员收费将于今年4月调整,新会费是800元至1100元。

  另外,根据法律专业法令,只要有25名会员联署,以书面通知律师公会他们要求召开会议,律师公会就须在接到要求信的30天内召开大会。换句话说,律师公会必须在下月3日或之前召开大会。

律师公会发言人回答本报询问时说,公会的理事会确实在前天收到请愿书,并会在30天内召开大会,“理事会期盼在即将召开的大会上有开诚布公的交流,为所有会员所关注的事求取良好的解决方案。”

  发言人指出,理事会欢迎会员的意见,实际上当会长于去年9月份在公会的月刊Law Gazette上,公布有关会长和副会长的旅行福利的措施时,没人向他或理事会提出反对意见。

  他说,在去年1025日的常年大会上,也没有会员提出这件事,而常年大会是个很适合讨论的场合。发言人说,会长当时特地选好刊登日期,就是为了让任何有反对意见的人在常年大会上提出。

  “相反地,新措施在新加坡刑事律师协会的会讯上被抨击,而律师会员也是向媒体作出投诉,而不是向公会的理事会。”

  “遗憾的是,请愿书是在司法年开幕的两天前提呈。司法年是司法界重要的日子,这是个海外宾客、海外律师和一般人都会出席的活动。”大法官陈锡强今天将为新的司法年主持开幕仪式。

  律师公会会长王明明高级律师是王律师事务所(WongPartnership)的创办人,目前是事务所的顾问。副会长骆维明高级律师是瑞德律师事务所(Rodyk & Davidson)的合伙人,另一副会长拉惹梅农律师则是凯德律师事务所(KhattarWong)的高级合伙人。

  王明明高级律师在去年9月份的Law Gazette上,分享他与公会的一些理事于去年7月耗费精神与力气,乘搭6小时的长途巴士到吉隆坡代表公会出席一个法律会议的经验。

  他当时在月刊上提到他已成功说服理事会,一旦旅程超过5小时,代表公会出席海外活动或会议的会长或副会长,可飞商务舱。

一受访律师:

其实是小事一件

一名不愿具名,没参与签名活动的律师说,现在律师到海外公干,一般都乘商务舱,律师公会的会长或副会长代表公会出席海外活动,一年也不过三两次,其实花不了什么钱。

  “这只是小事一件,我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。为律师公会服务纯粹是义务性质,是非常忙碌且不容易的事;即使你给我商务舱,叫我为律师公会服务,说真的,我还得三思。”

  他感叹,其他专业比如医生,如果有纠纷,通常都会闭门处理,不让外人知道,“哪会像律师专业一样,让全世界知道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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