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

毁约 (2010-11-13)

Source: http://www.zaobao.com.sg/fk/fk101113_003.shtml

by 潘星华

小依:

  每年有很多高中生和大学生到报馆实习,进进出出。有者连叫什么名字也记不着,长什么样子也认不清;有者共结“四人帮”,每年定期聚会,发展“忘年交”;有者为他们担任升学、就业推荐人,或甚至做奖学金出国担保人,承担上百万元的风险。你说,这种自然而然发展的不同关系,不是很奇妙吗?

  2002年,我正受韩剧“为朋友所托,可以赴汤蹈火”的毒。当来自香港的实习生爱丽丝来邀我为她做出国留学奖学金的担保人,我竟然说:“如果我不答应,我不是人”的话。日前,观看凤凰卫视摄制中国华侨大学建校50周年纪录片,看到华大校长廖承志病重,拜托印尼华侨许东亮照顾华大,许东亮倾其余生关爱华大一事,想到如今在华人社会已经罕有的“义气”,难道不是构成华族文化基本的高贵品德,如今却被韩国人珍之重之,作为韩剧催人泪下、感动人心的板斧吗?

  今年9月初,已在麻省理工学院读博士的爱丽丝,传来8月30日本报交流版刊载张春玉老师撰写《请检讨我们的奖学金制度》一文。文中张老师虽然没有明指这名毁约学生是谁,来自何校,爱丽丝向我道明张老师是她的中华文学老师,毁约的是她圣尼各拉女校校友。她说:“只有我的母校特为外国学生安排照顾她们生活的老师,还为她们找干妈干爸。我为这事感到震惊,毁约事是不道德的,尤其令人难容的是还要担保人为她承担赔偿。”张老师说为毁约生做担保人的罗婵珠老师接到新加坡科技研究局(A*STAR)的信,要她负责毁约生的毁约赔款40万元。

  爱丽丝要我不要为此忧虑,说她绝不会做出背信弃义的事,让我为难。

  我回邮告诉爱丽丝,这个毁约生是愚蠢的。她不知道自己已经通不过人生第一道重大考验,这么简单就曝露了自己无情无义的低劣品质,以后还有谁会相信她?即便与A*STAR签订的奖学金合约是商业契约,彼此还款解约了事,但与罗老师的道德契约呢?罗老师在没有收她分文保证的情况下,只凭爱才怜才,仗义为她做巨额担保人,哪能在丝毫不被通知的情况下,如此轻易了事?

  我因此告诉爱丽丝一个25年前的故事。两名来自中国的小提琴乐手姐弟,获新加坡奖学金到西德留学,学成不归,自以为“人间蒸发”,你奈何不得,把毁约赔款25万元的责任,架在四名素未谋面的担保人身上。其中一名担保人不甘被无良的年轻人戏弄,发起“世界大追踪”(即今日的“人肉大搜索”),两年后,他担保的那名男孩,最终死死气气地请律师来谈赔款。这位担保人说:“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,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。”

  10月25日,毁约生林雅在美国哈佛大学接受本报专访的新闻见报。林雅说她已还清解约赔款,“张老师的文章见报后,才从同学那里知道‘此事’,并且发现自己成了事件的‘主角’,觉得有必要澄清‘误会’。”,这个“误会”说来有“小妹含冤受屈”意味,让人瞠目结舌!

  张春玉老师读完她的专访,再写回一篇《仰不愧于天,俯不怍于人》。她说:“我们看孩子的托词吧,她说‘上次回新加坡,打过手机给老师,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联络不上’,你相信这样的解释吗?罗老师家里住址和电话,27年不变,为什么请老师当担保人时,就能顺顺利利找到老师?这样的借口,实在够不上‘博士’的水平。”

是的,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年轻人,还有哪句话有公信力?她难道不知道自己如此这般的行径是自毁长城吗?



没有评论: